为深入推进全省公路精神文明建设,充分挖掘公路行业优秀事迹,生动展示新时代公路人的精神风貌,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组织开展了“新时代湘路人”优秀事迹征集展示活动。优秀事迹对象涉及公路建设、养护、应急、路政、执法、农村公路、路长制、收费、综合等多个岗位。
“湖南公路”特推出“新时代湘路人”优秀事迹展专题,以此激励广大公路干部职工汲取奋进前行的动力源泉,积极投身全省公路高质量发展的壮阔实践,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中体现新担当、展示新作为、干出新气象!
岗位上显担当,平凡中铸不凡
——郴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苏仙大队二中队队长张在杨
作为交通人,22年来,张在杨始终牢记着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执法严谨、形象文明、业务精良、战斗力强”的湖南路政精神。
业精于勤,苦练技能强本领
公路路政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执法人员不但要求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张在杨对与行政执法、路政管理工作息息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规定及典型案例进行深学细读,认真钻研分析,学以致用,做到在工作中时刻以高标准的政治素养和专业的法律功底武装自己。
自2002年参加工作至2019年,张在杨一直从事着公路路政基层执法工作,在郴州市苏仙区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担任内勤期间,负责全队的法律文书制作、行政许可办理、数据汇总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执法文书评议等工作,经手办理涉路行政许可400余件。工作期间,郴州市某国有公司在市区人民西路(案发时该路段未移交路权,仍由苏仙区公路管理局管理)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公路抢修管道,被大队执法巡查发现后主动上门提醒办理路政许可,该公司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拒不配合不肯签字,张在杨在队领导的带领下完成证据链闭环后,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达法定期限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并成功追缴滞纳金。此案件当时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自此苏仙区国有企业或单位的涉路施工项目“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杜绝,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显担当
2018年,因工作表现突出,张在杨被任命为苏仙区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分管内业档案、行政许可、统计宣传等工作。自此,每年的路政宣传月,张在杨都会结合当年主题起草“路政宣传月工作方案”,积极对接相关部门,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在辖区内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集镇开展宣传。宣传方式近年已由线下派发宣传手册逐步转化为线上,在相关的门户网站、乡镇和企业的电子显示屏、流动宣传车、微信公众号等多视角、多元化、多维度覆盖,使得宣传效果进一步加强。
2019年,经苏仙区公路管理局党总支研究决定,张在杨担任苏仙区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局办公室的全面工作。从执法岗位调整到行政岗位,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角色转换,开展文稿撰写、方案制定、会议筹划、部门调度、政策宣传等综合性事务工作,没有白天黑夜,放弃公休节假日,有条不紊地推进全局行政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并为2019年苏仙区公路管理局获评“全市平安创建单位”打下坚实的基础,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处理违法案件网络执法2021年,因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组织安排,张在杨再次回到一线执法岗位担任苏仙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路政执法队副队长。同年,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处联合相关媒体平台在郴州开启线上直播路政宣传月活动,张在杨带领路政大队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拍摄任务,并在直播间获得好评点赞。2022年,张在杨被任命为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运政执法队队长。在新的执法环境和岗位上,他发扬了敢打敢拼、敢为人先的优良作风,用最短的时间熟悉了新业务,进入了新角色。在他的带领下,运政大队除了圆满完成当年度执法工作目标以外,还于2023年9月出色地完成了第二届省旅发大会苏仙分会场的开幕式现场翠江航道的安保和警戒工作,苏仙区交通运输局当年获得市级嘉奖。2023年下半年,张在杨经苏仙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决定兼任苏仙区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股长、信息指挥中心主任,并在同年苏仙区交通运输系统党委换届时当选纪委委员。2024年7月,执法机构改革后,他出任郴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苏仙大队二队队长。
对辖区内路段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情况进行检查(左一)作风严谨,廉洁自律传佳话
身为一名基层执法队伍的负责人,对张在杨而言既是一份光荣的使命,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他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身边执法队伍里的每一个执法人员,尤其自己还是一名纪委委员,更加需要按照党纪国法和工作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和管理对象保持距离,拒绝各类说情、打招呼等干扰执法工作的行为,时刻牢记红线和底线。
从2002年起,不论在哪个执法岗位,经张在杨查处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一起行政执法相对人投诉举报的情况,且行政执法工作22年来全程“零复议、零诉讼”,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以及身边同事和执法服务对象的高度好评。在2018、2019、2021、2022、2023年度个人考核中,他被评定为优秀,被苏仙区委授予“嘉奖”,并于2023年获得个人记三等功的殊荣。一路走来,不论在任何岗位、任何环境下,张在杨始终坚持身先士卒,带队上路巡查;无论是日常执法巡查,还是案件调查处理,认真把好案件审核关,严格依法办案,督促执法人员及时处理案件,从不积压案件以及各类工作事项,确保各类案件办理质量,真正做到了爱岗敬业。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畏吾能而畏吾公”。这是张在杨经常和同事们说的一句话,任何时候只要不畏强权、不谋私利、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就绝不会有问题。在自己的岗位上践行担当,在平凡的工作中彰显不凡,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来源:“湖南公路”微信公众号)